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保定市根据《河北省年20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制定了保定市农村生活水源置换专项实施方案。
专项实施方案主要任务是,建设农村地表水厂、输配水管网等设施,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年新增南水北调受水区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人口.58万人。其中,安国市19.32万人、徐水区31.7万人、蠡县35.56万人、博野县16.22万人、高阳县25.2万人、清苑区27.13万人、涿州市34.3万人、高碑店市20.84万人、定兴县38.14万人、望都县2.1万人、涞水县1.2万人、唐县2.9万人、顺平县0.72万人、易县0.65万人、满城区1.4万人、曲阳县1.2万人。其中高阳、蠡县、涿州、高碑店、定兴5个县(市、区)率先全部完成置换任务。按照年度目标任务,6月底建设进度达到50%、9月底达到75%、11月底前基本完成,12月20日日达到正式通水条件。相关县(市、区)要压实责任、加快建设、强化项目建设目标控制和全过程管理,全力保障施工环境,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加大施工力量投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切实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农村生活水源置换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持续改善城乡居住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把不断增强农村供水保障能力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加快南水北调受水区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完善规模化供水网络,补齐工程建设短板,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努力构建水源可靠、工程完备、运行顺畅、便捷高效的农村供水保障体系,确保农村居民长期稳定方便地喝上放心水、干净水。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进一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奋力推动品质生活之城建设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
来源:保定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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