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年,房遗爱与高阳公主意图拥立荆王李元景为帝,参与谋反事情败露,二人皆被赐死。
史料记载,“遗爱伏诛,公主赐自尽,诸子配流岭表。遗直以父功特宥之,除名为庶人。”
在这一桩房遗爱谋反案中,参与者基本都没落下好结局。即便是贵为公主,高阳也同样被赐死,儿子也遭遇流放。一般来说,谋反这事儿可是个大罪,一般都是要连坐亲人、甚至灭族的。可是在太宗时期的大唐律法下,房遗直却仅仅被贬为庶人,性命得以保全。
虽然说史料记载是因为其父房玄龄的功劳,算是功过相抵,可以免除对房遗直的惩罚,仅仅是贬为庶人而已。但深究下来,房遗直能在此事中明哲保身,难道只是因为这一个原因吗?当然不会。
首先,不得不研究的重要一个原因,是大唐的律法。虽然历朝历代,谋反罪实在是统治者们难以饶恕的大罪,但不同时期处理方式也各有不同。其中,唐朝时期对谋反罪的惩罚是历朝历代中最轻的。
即便如此,也不可否认,《唐律》对于谋反罪的处罚相当严厉。比如那些虽然没有直接行动证据,但是有说过逆反言语的人,都要流放两千里;只要是犯了谋逆罪的人,不管是兴师动众还是恶言犯法,一律都要斩首处死,兄弟也要连坐。这是旧的唐律规定。
但是到了贞观初年,唐太宗对于谋反罪的惩罚做了重要修改。唐太宗认为这两种情况轻重程度不同,不能都判死刑,于是就把这条法律修改成了“兴师动众、能为害的,祖孙兄弟都缘坐没官;恶言犯法,不能为害的,兄弟免死配流。”
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唐朝这一律法的重要修改,其实算是一种开放与公平的文明进步。虽然到了后期,明清法律又扩大了家属连坐的范围,但唐朝对谋反罪的惩治方法,却在一定程度上突破统治者的视角,尝试站在百姓角度上去处理,展现了对法律公平公正的重视。
值得一提的是,唐代皇权利用谋反罪除掉潜在的威胁势力,这一现象也随之被强化。例如房遗爱谋反案,本身就是高度涉及皇权的争夺,也是有这个因素在里面的。
正是因为唐朝律法的原因,即便是房遗爱谋反事情败露,房遗直如果没有参与,那么他就有很大的可能置身事外,不会受到很大牵连。
其次,房遗直和房遗爱高阳公主之间,其实一直都存在不和。
史料记载,高阳公主是非常讨厌她这个大伯的,不仅屡次想要罢黜房遗直的官儿,甚至还诬告他非礼自己。在电视剧《大唐情史》中,向往自由和爱情的高阳公主,还曾经向房遗直提出带自己私奔的要求,但是遭到房遗直的拒绝,之后就开始针对他。
有人说高阳公主性情率真,也有人说她被太宗“宠坏了”娇纵跋扈,但无论出于怎样的原因,高阳公主与驸马房遗爱,很明显与房遗直站在了不同的两个阵营。
甚至还有一说,房遗爱谋反事件之所以暴露,其实就是房遗直告的密。所以李治赐死了相关的人,却保全了房遗直的性命。再结合唐朝当时的律法,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但这一说法,在史料研究中还是存疑的,有待继续考证。
更何况,房遗爱高阳公主的“恶语犯法”谋逆言论,到底有没有上升到“谋反大罪”的层次,还是有待探讨的。有史学家研究,当时的房遗爱谋反条件是远远不够的,案发之初他被贬为宁州刺史,远离京都,地处偏远,同时他的“同党”荆王李元景也同样不具备起兵谋反的实力。给他们定下谋反罪,只不过是唐高宗李治为了巩固势力、排除异己,借助封建政权和唐朝律法所推波助澜的结果罢了。
另外,房遗直和房遗爱的身份,也是大不相同的。房遗爱虽然不是房家嫡长子,虽然也与高阳公主不和,但他好歹是驸马都尉,对于唐高宗李治来说,假如心不和,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威胁。
而房遗直却继承了他父亲房玄龄的优点,不仅是嫡长子,而且政绩上也非常优秀,治家严谨,为人正派。虽说唐太宗已经逝去,但对待曾经身为太宗左膀右臂的朝廷重臣的房玄龄,李治还是要给几分面子的。
作者:我方团队月落星沉
参考资料:石冬梅《论唐代的谋反罪》、江润楠《从房遗爱谋反案看封建法律的工具性》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l/49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