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城区居民实行出行管控的通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河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严格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入”措施,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控制疫情传播,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月5日24时起,对徐水区城区居民实行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城区居民出行。

每户家庭每天可安排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并进行登记,其他人员不得外出。所有居民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或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产生活及其他经批准复工企业上班外,一律不得外出(以上人员须出具单位证明或佩戴证件)。外出人员必须落实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二、城区所有住宅小区有物业公司的由物业公司负责、无物业公司的由分包单位负责,切实履行小区防控责任,按时上岗履责,积极做好城区居民出行管控工作。住建局要加大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各物业公司确实负起责任,对履职不到位的物业公司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三、严格预防人员交叉感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除保障人民群众日常基本生活所需的超市、药店、蔬菜水果店、指定外卖餐饮店、快递公司以外的所有商业门店全部关停。允许营业的要加强监管,严格通风消毒、佩戴口罩、落实防控措施。进入经营场所购物及经营人员,要落实体温监测、登记制度,有体温异常者,要询问原因,及时报告;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内流动商贩依法打击取缔,对携带宠物在户外活动的坚决处置;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非法营运的“客运车、出租车、网约车”严厉打击,严禁非法载客。

四、城区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城区居民按要求不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五、对拒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且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严肃问责。

六、城中村及城中村居民小区参照本通告执行。

七、城区居民出行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保定市徐水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2月5日

高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控制出行的通告

(第1号)

为落实河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全县广大群众严格控制出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村实行封闭管理,出村人员需开具村委会证明方可出入。

二、居民小区上班人员需开具单位上班证明方可出入,每户家庭每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上班外,原则上不要外出。

三、凡外出乘坐过公共交通工具的,或与外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返回我县后须自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

四、所有党员、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戚,带动朋友、邻里,协助村(社区)工作人员劝导村(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五、对拒不听从村(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

六、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全县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出行有关规定,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减少外出活动,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坚决在全县范围内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特此通告。

年2月3日

阜平县关于实行居民出行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有效控制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阜平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居民出行临时管控措施,望广大居民理解和支持!

1、全县居民无重大紧急事项,尽量减少出行。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出门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外出人员要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商超药店上班外,请一律不要外出。

2、各村(社区)实行封闭管理,出村人员需开具村委会证明方可出入,居民小区上班人员需开具单位上班证明方可出入,各检查站应按要求做好登记和体温监测。

3、全县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居民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4、对拒不听从村(社区)居委会、检查点和相关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劝阻的,将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人员责任。

5、各村(社区)党支部、居民小区分包单位、各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做好本村(社区)居民、单位人员的外出管控工作,认真履行管控责任,对擅离职守或履职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

6、全县居民出行临时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暂时的不便,是为了我们能够更快的战胜疫情,更快地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只要全县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我们就一定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请广大居民积极支持配合!

阜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2月4日

保定市满城区关于实行居民出行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有效控制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保定市满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月6日零时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居民出行临时管控措施,望广大居民理解和支持!

一、全区所有村庄、社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全区居民无重大紧急事项,尽量减少出行。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出门上街采购生活物资,且不得扎堆购物或聊天,采购完生活物资即刻回家。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人员或在超市、药店、环卫等必要生产经营单位工作需要外,不得外出(以上人员除生病就医外,须出具单位证明或佩戴证件)。快递、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由业主到大门外自行领取物件。所有进出小区人员必须全部戴口罩,并在检查站做好登记。对不戴口罩或不配合登记者,提醒劝返。

二、加强环境治理和出租房管理。防疫期间做好村、小区清洁消毒、电梯消杀、垃圾及时清运等工作,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防制工作。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遇有情况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三、督促及时就医就诊。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形对村庄、社区、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近14天有外省特别是返回人员,要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登记备案。尚未返回,有湖北旅居史的人员,一律不得返回,就地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疫情防控;无湖北旅居史的,建议暂不返回,确需返回的,要提前一天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备案。上述返回人员要接受定点集中隔离或管控居家隔离措施。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隔离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暂停或从简举办聚众活动。“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处理。

五、党员干部带头抗击疫情。全区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居民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六、依法从严从重追责问责。对拒不听从村、社区、检查点和相关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劝阻的,参与聚众闹事的,将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七、明确各分包责任。所有住宅小区有物业公司的由物业公司负责、无物业公司的由分包单位负责,各村由本村党支部负责,切实履行防控责任,按时上岗履责,积极主动做好居民出行管控工作。对履职不到位的物业公司、分包单位、村党支部,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八、严格预防人员交叉感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除保障人民群众日常基本生活所需的超市、药店、蔬菜批发市场以外的所有商业门店全部关停,允许营业的超市、药店、蔬菜批发市场要加强监管,严格消毒、佩戴口罩、落实防控措施,进入经营场所购物人员及经营人员,要落实体温监测、登记台账制度,有体温异常者,要询问原因,及时报告;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内流动商贩依法打击取缔,严禁出现流动商贩;交通运输分局负责,对黑出租、网约车进行严厉打击,严禁非法载客。所有市民未佩戴口罩一律不得出入公共场所。

九、暂停各类工程施工。村、小区内装饰装修、水电煤气管道改造、雨污分流等工程一律暂停施工。水电煤气、路灯等需要急修的,应报乡(镇)、社区同意后方可施工,并对施工人员开展测温和登记。

十、所有居民一律遵守国家、省、市、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禁散布谣言,谎报疫情。对违反有关防控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从重从快处罚。

十一、全区居民出行临时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只要全区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我们就一定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请广大居民积极支持配合!

保定市满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2月5日

涿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全市广大居民: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月5日起执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强化措施,请广大居民认真执行,互相监督,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2月5日起对各小区实行封闭管理

1.进入小区的外省来涿或外省返涿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严格执行从返回之日起计算14天的居家隔离措施。

2.以各种原因出小区离涿的,在封闭管理期间从离开小区之日起14天内不得返回。

3.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民生保障工作人员等,需凭通行证(各乡镇、办事处、京南开发区要严格管理)进出小区,严格履行测体温登记制度和消毒措施。

4.不属于以上三类的长期居家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

5.在封闭管理期间,因身体原因需就诊看病人员,医院的,医院负责联系并安医院就诊,医院的,由小区管理小组安排专人陪同就医。

6.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经筛查,需医学隔离的,要严格执行医学隔离措施;不需要医学隔离的,要严格执行定点隔离或居家隔离措施。

7.对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小区,要按确定的封闭隔离范围进行封闭式管理,全面禁止人员外出。

8.所有居民做到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佩戴口罩。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出门履行实名登记制度。

9.各辖区可根据条件采取上门推送、电商配送等方式为居民正常生活提供保障。

二、从2月5日起不得举办各类聚集活动

10.结婚、满月等“喜宴”一律停办或缓办;“白事”要严格执行强化管控期间的措施,不得聚集、聚餐或组织与防控措施不符的吊唁活动,同时要提前报社区备案。

11.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三、严格出租房管理

12.出租者和承租者承担双重责任,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1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暂停新增房屋租赁业务。

四、加强对公共场所及门店的管控

14.所有休闲健身娱乐场所全部暂停营业。包括棋牌室、歌厅、舞厅、网吧、游戏厅、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足疗洗浴、美容美发、酒吧、茶庄、咖啡厅、球馆、健身房、按摩院等休闲健身场所全部暂停营业。

15.各类照相馆、图文社、复印社、洗衣店、洗车行等生活服务行业;人才市场、劳务市场、人才服务中心、家政服务中心、房屋中介、房屋销售等中介咨询行业;书店、鲜花礼品店、饰品店、文教用品店、烟酒专卖店和服装、鞋帽、建筑装饰材料、汽车配件等各类商场商店、专业市场、批发市场(不含副食品商店及销售果蔬、肉蛋奶、主副食品的商场、商店、市场)暂停营业。

16.除防疫需要外,全部宾馆、旅店暂停营业。

17.各类酒店、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暂停门店营业,鼓励开展网上经营。

18.与人民群众日常基本生活需求密切相关的超市(含商场商店中的超市)、菜市场、副食品店、便利店、食杂店、果菜店、药店(含兽药店)、农贸批发市场以及加油(气)站等经营场所,要坚持开门营业,保持市场供应稳定,按照要求做好消毒、杀菌、测温工作,并根据实际调整营业时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五、严格管理全市机动车辆

19.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暂停营运。

20.除民生保障、防疫保障等防控工作用车和防疫工作人员使用的车辆外,所有机动车辆不得随意上路行驶。

六、积极配合摸底排查

21.广大居民要积极配合防疫工作人员的入户摸底排查工作,要如实全面提供本户相关情况,对瞒报、漏报、拒不配合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河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追究法律责任。

七、认真遵守隔离规定

22.凡是被确定为居家隔离的人员,不得擅自外出,需就医的,按第5条处理。如因违反隔离规定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八、畅通举报渠道

23.对以上管控措施,请广大居民互相监督,凡发现从湖北(武汉)来涿和去过湖北(武汉)的人员以及其他省市来涿人员,其本人及亲属未向所在社区报告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请及时向市防控办举报(举报-)。

24.镇村管理参照本通告执行,本通告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涿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涿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年2月5日

白沟新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全区广大居民: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式极为严峻,存在进一步扩散的风险,我区周边部分县市区已经发现确诊病例。为了保障全区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切实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河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经白沟新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做出如下决定:

1、从即日起各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居民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上班人员凭单位出具的证明可出入,如确需采购物资可每户每天一人在10点-14点间外出采购,外出时将本人身份证交由物业公司暂时统一保管,返回时再由物业公司交还本人,并登记出入时间,其他人员一概禁止出入。同时机动车一律不得进出居民小区,各小区必须严格执行,广大居民要互相监督,严格遵守,拒不执行的将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2、不具备开业条件(指不能按要求落实通风、消毒、设立体温监测点等防护措施)的超市、商场、药店、菜市要全部暂停营业。具备开业条件的商场、超市、菜市的营业时间限定为每日的10点-14点。具备开业条件的药店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及公安部门要全面加强监管,对拒不按要求执行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3、所有机动车辆不得随意行驶,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对违规上路机动车辆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章行为。以上均是临时措施,希望广大居民理解支持,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白沟新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2月4日

来源

河北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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