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通知》。石家庄市元氏县、栾城区等被国家列入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37个县(市、区),全部列为我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唐山5县区入选。
这37个县(市、区)是:
石家庄市元氏县
石家庄市栾城区
石家庄市正定县
石家庄市鹿泉区
石家庄市赞皇县
承德市兴隆县
承德市平泉市
张家口市桥西区
张家口市万全区
张家口市怀来县
秦皇岛市海港区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
唐山市丰南区
唐山市玉田县
唐山市曹妃甸区
唐山市迁西县
唐山市乐亭县
廊坊市香河县
保定市望都县
保定市徐水区
保定市高阳县
保定市博野县
保定市安国市
沧州市东光县
沧州市渤海新区
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
沧州市肃宁县
沧州市南皮县
衡水市安平县
衡水市饶阳县
邢台市信都区
邢台市隆尧县
邢台市巨鹿县
邯郸市磁县
邯郸市魏县
邯郸市馆陶县
定州市
充分利用河北省丰富的屋顶资源,开发建设屋顶式分布式光伏,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两大国家战略的重要措施。省发展改革委要求,37个试点县(市、区)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
符合城乡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要求。项目建设要与城乡规划深度衔接,因地制宜制定确定技术路线和建设方案,最大程度保障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与周边建筑和环境协调统一,严禁依附违章建筑物、临时建筑物建设。开展整村、整街道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严格履行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设计、安装和验收程序,充分考虑屋顶结构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建设质量和安全稳定运行。
通知明确了试点建设的时间表。今年10月20日前,有关市能源主管部门指导试点县(市、区)政府完成试点建设方案编制工作。10月31日前,由县级行政审批部门完成项目备案。11月起,组织开发企业按照年、年、年分别完成不低于总装机任务10%、50%、40%的比例要求开展项目建设,确保年底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记者从河北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为保障试点有序推进,试点县(市、区)政府将积极协调落实屋顶资源,营造有利于整县(市、区)推进工作的良好政策和营商环境。试点县(市、区)电网企业要加强对配电网的升级改造,保障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消纳。我省鼓励试点县(市、区)按照有关政策要求,积极组织屋顶光伏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整合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等方式给予支持。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要求,试点县(市、区)要严格落实“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改善新能源开发建设营商环境,降低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的非技术成本,减轻投资开发企业负担。试点过程中,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其他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对于试点过程中不执行国家政策、随意附加条件、变相增加企业开发建设成本的,取消试点资格。非试点县(市、区)按既有相关政策规定继续开展各类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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