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年部分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55号),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泌阳县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泌阳县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名。招聘岗位详见《泌阳县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招聘岗位限制的专业类别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年版)、《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详见附件1),凡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岗位,研究生报考的放宽5周岁;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泌阳县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查询初审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4个环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年10月18日8:00至年10月25日17:30期间登录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报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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