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郭某某专门来到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对他们秉公执法、倾力执行的行为表达由衷谢意。
郭某某诉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审理,高阳法院支持了郭某某的诉求,对有关债务予以确认。但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未能如期偿还12万余元的欠款,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发现李某某在另外一起案件中因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曾被列为被执行人,且其对履行债务始终抱着躲避和不配合的态度。通过查控发现其早已将名下财产转移殆尽,原执行案件中查到的房产已经转卖,李某某自此再也没有出现。
为了尽快帮助郭某某兑现胜诉权益,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李某某曾经的住处摸排,发现门口有散落的快递包装,收件人均为李某某本人。干警推测李某某很有可能就住在已经不在其名下的房产中。经过多名执行干警多日蹲守,终于,在近日的集中执行行动中在该住所将其控制。
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李某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将所欠郭某某的12万余元贷款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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