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大城县公布1名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

5月14日,我县接到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推送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王某某在我县活动,我县立即启动相关程序,多部门联动,对其行程轨迹进行排查。

经排查,王某某于年5月8日13时入住合肥市肥西维也纳酒店,与确诊病例李某某同时间段居住同一酒店楼层,5月9日7时退房离开酒店。

5月12日8点10分乘坐沧州至胜芳大巴车(车牌号:冀JE)11点左右沿廊泊线在我县流源庄道口(廊泊线与京沪连接线交口处)长城石化大城加油站下车,下车后在附近包子铺购买包子,就餐后于12时08分乘坐8路公交车(车牌号:冀RD),路线途径:留各庄(始发站)—流源庄(途径站)—大城(终点站),经廊泊线转入永定大街在县四中路口下车,下车后返回瑞景家园家中。15时离开瑞景家园,骑乘共享电车至大城县汽车站,15时50分乘坐胜芳至沧州(车牌号:冀JE)大巴车沿津保路途径大城离开我县。

请与王某某在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与属地防控办或疾控中心联系。

联系县防控办:—;县疾控中心:—

大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5月16日

●邢台南宫市公布3名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

广大市民:

年5月14日,南宫市疾控中心接到邢台市疾控中心推送的3例安徽合肥报告确诊病例吕某密接的协查函,经调查3例密接邸某某、邸某、李某目前都在我市居住,现将3人的行程轨迹予以公布:

密接者一:

邸某某,女,51岁。在我市段芦头镇经营百越缝纫机门市。5月10日12时10分与安徽合肥报告的确诊病例吕某同乘北京西站-清河城K次列车14车厢,于当天16时06分到达清河城火车站。下车后在清河城火车站乘坐唐某某驾驶的滴滴打车(冀EFF)于16时40分左右到达段芦头镇百越缝纫机门市,随后因咽痛去门市斜对过中西门诊就诊,就医后回家未外出。

5月11日邸某某和其父亲邸某去中西门诊输液治疗,回家后未外出。

5月12-13日邸某某上午去中西门诊输液治疗,下午在门市。

5月14日邸某某上午去中西门诊输液治疗,下午无外出,18时许,邸某某由负压救护车送至南宫市集中隔离点隔离医学观察。

密接者二:

邸某,男,81岁。系密接者一邸某某的父亲,活动轨迹与邸某某基本一致。

密接者三:

李某,男,33岁。南宫市三丰海誉新材料有限公司业务员。5月10日与安徽合肥确诊病例吕某同乘北京西站-清河城K次列车14车厢,15时11分到达衡水站,然后步行至衡水市汽车站,在候车厅等车,16时10分乘坐衡水-南宫冀T客车回南宫,到站后乘坐滴滴车(冀EX)回到本公司。

5月11日9时35分与同事自驾车前往郑州,在邢台服务区西区休息、加油。14时30分在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见客户。20时和同事及客户三人一起就餐。

5月12日10时继续谈业务,中午和同事的朋友一起就餐,二人入住郑州市艾森酒店房间。

5月13日9时二人从郑州市艾森酒店出发返回南宫,从大广高速河南新乡口上高速,中间在河北省邯郸市邱县服务区加油,14时30分从大广高速南宫口下高速,中途未下车,15时左右到达三丰海誉新材料有限公司。

5月14日一直在公司工作。下午17时45分由负压救护车送至隔离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目前已对上述三名密切接触人员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采集鼻咽拭子标本进行核酸检测,核酸结果全部阴性。

请在上述过程中与3名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有过重合的群众,立即向当地村、社区或者疫情防控部门报告,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请立即拨打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请广大群众安心工作和生活,不传谣、不信谣,继续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到健康防护常态化,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早日建立免疫屏障。

南宫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六日

●保定高阳公布1名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

目前全球疫情仍呈扩散蔓延态势,我国周边南亚、东南亚等国家疫情持续发酵,国内安徽、辽宁出现了本土确诊病例报告,出现多个中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

年5月15日,我县接到上级转来协查函,确诊病例贾某一名同乘密切接触者在我县居住,县疾控中心第一时间进行了流调,该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如下:

5月13日下午15:50该密切接触者乘坐任丘—保定客运班车(车牌冀J0A,车站售票7人,另6人到保定)到高阳县正阳路—建新大街路口(卫健局东)下车后步行返回租住地,期间无人上下车。

5月14日中午12时15分左右,到过上林苑小区北门对面巴西烤肉拌饭店,12时40分前离开,下午13点30分至14点30分之间到过建新花园路西非凡手机店。以上两个门店已由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完成终末消毒。

请与之同时或稍后乘车、同时或稍后到店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根据要求配合做好防控工作。

县疾控中心同时提醒市民朋友继续增强防护意识,一是坚持非必须不出境,非必须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如有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行程,第一时间报告。二是按照村(社区)或单位安排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并按要求完成全部剂次接种。三是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勤通风、用公筷、分餐制,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五是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及时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发热门诊(县医院分院、原锦华街道卫生院)就诊,主动向医生报告发病情况及旅行史、接触史,便于诊断治疗。

●邢台清河公布1名密接者行程轨迹

广大群众:

5月14日,接邢台市疾控中心协查函:在清河县清河城站下车的我县户籍郭某某和安徽省合肥市5月13日报告的一例新冠肺炎核酸阳性病例吕某曾乘同一次列车且同车厢。我中心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查找该密接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经调查,郭某某在清活动轨迹如下:

5月10日乘坐K(14车厢13号上铺)次列车于16:06在清河城站下车,下车后直接穿过地道桥,到达出站口测体温、刷身份证出站;出站后乘坐孙某某的电动车回家;回家后与共同生活的孙某某前往自家地(距离村南约米)浇麦地,期间找电工帮忙接电;晚19:00左右回家吃晚饭,此后未出门。

5月11日上午与孙某某去农田劳作;中午11:30在本村超市购买猪肉后和孙某某一起回家吃饭;下午13:30左右去农田劳作;晚上回家后,与孙某某及儿子一家三口、女儿一家三口一起吃晚餐,饭后儿子、女儿两家回各自家,此后未出门。

5月12日上午8:00吃早饭后与孙某某继续去农田劳作;中午在陈二庄农村集市的三轮车(流动)摊位上购买白菜;约12:00左右回家吃饭,饭后去农田劳作一晌;晚19:00回家吃晚饭后无外出。

5月13日上午8:00吃早饭后与孙某某去农田劳作一上午,中午回家吃饭,下午二人继续劳作,晚上回家吃饭后无外出。

5月14日清早与孙某某去孙石佛村西2公里处的张屯老豆腐门店吃早餐,此后继续去农田劳作;中午12:20在杜林加油站购买机油;午饭后继续忙农活,其余时间未外出。

5月14日下午17:30郭某某被救护车转运至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自诉无发热、干咳等症状,核酸检测为阴性。目前已对流调出的郭某某的密切接触人员采取隔离医学观察,并开展核酸检测,服用预防性中药。

请在上述过程中与郭某某的活动轨迹有过重合的群众,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相关症状,请立即做好防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请广大群众安心工作和生活,不传谣、不信谣,继续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非必要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科学佩戴口罩,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早日建立免疫屏障。

清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5月16日

来源:

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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