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阳县一吴姓女子在明知自己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情况下,在某短视频平台虚构事实,发布不实文字视频,声称自己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该人的视频被多人评论回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高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吴某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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