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为深入推进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助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向善向好,市纪委监委对2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一、高阳县锦华街道办事处原武装部长贺朝辉滥用职权擅自决定查封辖区内饭店问题。年5月,贺朝辉与其朋友张某等人在辖区内某饭店聚餐后,张医院治疗。次日,在未经监管部门调查核实且没有执法权的情况下,贺朝辉擅自决定将该饭店查封,并向饭店索要张某医疗费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年9月,贺朝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和免职处理。

二、涞源县卫生监督所场所卫生监督科原负责人董春波违规经商办企业并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承揽业务问题。年3月至年8月,董春波在其管辖的地区内与他人合伙开办洗涤中心,并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要求辖区内相关企业到其洗涤中心洗涤布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年8月,董春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上述典型问题,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不讲政治、不讲纪律,对上级三令五申置若罔闻,抱着“无利不起早”的心态,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对照反思。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优化营商环境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保障,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长久之策,牢固树立尊商、重商、亲商、爱商、扶商意识,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用心用情用力搞好服务,全力将保定打造成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高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和项目建设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整治公权私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扭住典型、从严惩治、通报曝光,持续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为全市持续优化发展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井陉县纪委监委最新对外公布↓↓↓

日前,经井陉县委批准,井陉县纪委监委对井陉县人民灌区管理处原主任田永明、副主任王军朝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田永明、王军朝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等事宜上为他人提供帮助、支持,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报工程量的方式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用于单位开支和发放职工、临时工补助、饭费等。

田永明、王军朝等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分别给予田永明、王军朝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分别给予二人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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