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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公正,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法院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助力打好执行工作“百日攻坚战”。10月15日,高阳法院执行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活动。

当日早上8:30,高阳法院执行局局长石润清对此次执行活动作动员讲话后,率领十余名执行干警前往执行地点,人大代表李素馨、王新学,政协委员王玉晟、刘明娜、齐艳红也随车前往。此次执行行动的地点位于高阳县东方明珠小区某户室,涉及物权保护纠纷,被执行人代某某一直居住在申请人购买的房屋内,拒不搬出。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其仍居住于此。

到达代某某住处后,执行法官正告其限时搬离,否则法院将强制腾退该房屋。在强大的威慑面前,代某某意识到自己违法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表示马上搬出,随即开始收拾自己的物品,经过近3个小时的清理,代某某所有物品全部清空,该房屋物归原主。

此次执行行动使代表委员们对法院执行工作有了更直观的感受和深入的了解,李素馨说:“法院的执行工作是维护法律尊严、保障群众权利、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高阳法院执行局迅速执结该案件,践行了司法为民理念,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保障了民生。”

其他代表委员们也表示通过亲身参与见证法院的执行工作,深切体会到法院执行工作的艰辛和不易,将会把此次经历和感受向身边的群众、家人、朋友分享,引导群众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高阳法院执行局将继续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见证执行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充分发挥其监督支持作用,贯彻依法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展现执行干警良好精神风貌,打出执行工作的声威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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