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
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福杰同志辞去邢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年月22日邢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张福杰同志的请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邢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福杰同志辞去邢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号)
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福杰同志辞去邢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年月22日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年月22日邢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王春喜为邢台市民政局局长。
二、任命:
胡东杰为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武洁(女)为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梁兵为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邓永胜为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焦朝坤为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赵丽杰(女)为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冯武臣为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三、免去:
胡东杰的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武洁(女)的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梁兵的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邓永胜的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刘爱群(女)的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崔丽华(女)的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杜运来的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江的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马瑞平(女)的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朝晖的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闫新根的邢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解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政府决定:
任命解伟同志为邢台市政府副秘书长;
任命王斌同志为邢台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副处级);
任命闫泽承同志为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任命王彬同志为邢台市民宗局副局长;
任命乔治同志为邢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任命郭庆波同志为邢台市体育局副局长;
任命张红霞(女)同志为邢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赵朝辉同志为邢台市非税收入中心主任(副处级);
任命肖成钢同志为邢台市供销社副主任。
邢台市人民政府
年月28日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付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市政府决定:
任命付刚同志为邢台市政府副秘书长;
任命杨孟强同志为邢台市政府副秘书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永兴同志为邢台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兼任副秘书长,不占副秘书长职数),免去其市政府督查专员(副处级)职务;
任命张健康、闫芳亮同志为邢台市政府督查专员(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孙利国同志为邢台市政府驻深圳联络处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姚建刚同志为邢台市司法局副局长;
任命杨新宏同志为邢台市强制戒毒所所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曹欣敏(女)同志为邢台市科技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白兵坤同志为邢台市工信局副局长,免去其邢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樊德龙、王立强同志为邢台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邢台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朱玉红(女)、吴文艳(女)同志为邢台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杜晓军同志为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齐福众同志为邢台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赵敬(女)同志为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任命张立勋同志为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丽萍(女)同志为邢台市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邢台市普查中心主任(副处级)职务;
任命范效军同志为邢台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田爱军同志为邢台市普查中心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罗向政同志为邢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任命郝丽双(女)同志为邢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邢台市工信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尚庚同志为邢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尚鹏、于焕霞(女)、王沛同志为邢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任命康玮医院院长(副处级);
任命郑小刚同志为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任命邢照辉、王栋梁同志为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任命薛克学同志为邢台市园林中心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周涛同志为朱庄水库事务中心主任;
免去李彩霞(女)同志的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建东、翟永立(女)同志的邢台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付国锋同志的邢台市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裴雅锋同志的邢台市政府督查专员(副处级)职务;
免去姜志远同志的邢台市园林局局长职务;
免去朱青云同志的邢台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副处级)职务;
免去袁志才同志的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庆周医院院长(副处级)职务。
邢台市人民政府
年2月28日
关于陈玉英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政府决定:
任命陈玉英(女)同志为邢台技师学院院长。
邢台市人民政府
年月16日
清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号)
清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傅学磊辞去清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清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决定清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杨文卓代理清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现予公告
年月1日
清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号)
清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史战坡为清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免去杨文卓清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现予公告
年月1日
清河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年月1日清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孙亮为清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杨文卓为清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根据主任会议提名,会议决定:杨文卓为清河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刘英荣为清河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欣增为清河县人大常委会政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决定任命:
史战坡为清河县政府副县长;
杨青峰为清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鲁青为清河县民政局局长;
邱世博为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栾继辉为清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三、决定免去:
杨文卓的清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四、免去:
郭文军的清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黄志军的清河县人大常委会政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明申的清河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年月1日
清河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年月0日清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主任会议通过)
一、任命:
牛立跃为清河县人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
二、免去:
王欣增的清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年月0日
临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01号
临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年月10日决定任命刘胜民同志为临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现予公告
年月10日
威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年月17日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林毅为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白锋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
孙志洋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张增国威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杨增兵威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张长居威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张家口
怀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年月10日怀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玉宏为怀安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席如军为怀安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玉海为怀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宝山兼任的怀安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李玉宏的怀安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美万的怀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怀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年月10日怀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郭彦海为怀安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宁为怀安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张学工为怀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福为怀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员;
赵秉金为怀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马光辉的怀安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强的怀安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富森的怀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李晓明的怀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秉金的怀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员职务;
米彪的怀安县柴沟堡镇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敏月的怀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润光的怀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枭琬的怀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学工的怀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席如军的怀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福的怀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衡水
深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深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任命:
冯淑云为深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特此公告!
深州市人大常委会
年月11日
保定
涞水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年月10日涞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谷建军同志为涞水县审计局局长;
杨艳东同志为涞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伟同志为涞水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贾辰浩同志为涞水县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于金宝同志政府办主任职务;
谷建军同志统计局局长职务;
曲建东同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闫益学同志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陈晓东同志民政局局长职务;
刘松同志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涞水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年月10日涞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穆俊峰同志为涞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郭素梅同志为涞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郭敏红同志为涞水县人民法院行政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郄宝宏同志为涞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
李艳秋同志涞水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郭宝林同志涞水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杨立民同志涞水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郭素梅同志涞水县人民法院义安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郭敏红同志涞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张建华同志涞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穆俊峰同志涞水县人民法院石亭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常谊同志涞水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职务;
白树宇同志涞水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张建军同志涞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李志强同志涞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张会敏同志涞水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李泽田同志涞水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倪廉同志涞水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冯学田同志涞水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艳琦同志涞水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马金坡同志涞水县人民法院娄村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李玲燕同志涞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玉良同志涞水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翟爱红同志涞水县人民法院石亭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高阳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名单
(年月24日高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代志伟为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任命:
李珊珊(女)为高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魏家旺为高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雅轩(女)为高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
王仲良为高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唐山
刘景健任唐山市海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
月11日上午,唐山市海港开发区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市委关于海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职的决定:刘景健同志任海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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