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我区辖区内管控区解除管控管理。通告如下:

自年4月23日零时起,对我区小阳泉北社区盛泽园小区1号楼、2号楼,晋东一社区世纪小区2号楼、3号楼,万年花城社区4号楼,西营盘社区5号楼、6号楼、7号楼,朝阳街社区梧桐苑小区2号楼1单元,义井街道义北小区9号楼2单元解除管控管理。

上述区域解除管控管理后,解封不解防,继续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通风消杀等疫情防控后续措施。请各位市民朋友自觉服从防控要求,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做好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阳泉市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4月22日

疫情防控

为筑牢疫情防线,维护社会稳定,盂县公安局秀水派出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依法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近期快速查处一起涉疫违法治安案件。

年4月14日下午,违法嫌疑人李某明驾驶车辆从高速口下高速时向疫情检查的工作人员隐瞒自己到外地拉菜的行程记录,同时违法嫌疑人赵某生(老板)在接司机李某明下高速过程中,向疫情检查的工作人员隐瞒司机李某明到外地拉菜的行程记录。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明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盂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五日;违法行为人赵某生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盂县公安局给予罚款元。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阻断疫情传播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各交通卡口是我市”外防输入“第一道防线,对阻断疫情传播,守牢阳泉阵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至关重要,希望广大来(返)泉人员积极配合防疫检查,按流程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对发布、传播虚假信息,妨害疫情期间社会管理秩序,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闯卡、逃避卡口检查、隐瞒行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综合来源: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阳泉公安微公号

#春夏防疫在行动#

图文制作:山西广电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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