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高阳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人大法制委员会成员、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到县法院就民商事审判工作进行调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续金明、副主任孙云龙、县法院院长王卫东参加调研。
调研组实地察看了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听取了相关机构的设置、人员配置及运行情况介绍,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就民商事审判相关工作情况分别进行汇报,县法院院长王卫东就民商事审判整体工作情况进行介绍。与会人大代表就民商事审判工作的舆论宣传、便民服务措施、基层调解室建设、阳光司法等情况与各相关部门深入座谈交流,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提出了意见建议。
上半年,县法院民商事案件累计收案件,审结件,结案率87.26%,审判质效及综合排名取得全市第三的好成绩,得到了市中院和县委的充分肯定。调研组认为,县法院自觉将民商事审判工作融入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妥善化解大量矛盾纠纷,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雄安卫星城、美丽新高阳”做出了积极贡献。
调研组强调,要进一步创新民商事审判方式,提升司法公信力。正确理解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理念,努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不断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办案效率。进一步发挥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的作用,聚集多方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节省宝贵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负担。进一步加大民商事法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结合“八五”普法规划要求,通过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法院”创建、“法律六进”、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充分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努力扩大民商事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进一步加强民商事法官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素质。优化资源配置,科学、合理配备民商事法官,加强法官的学习培训力度,抓好年轻法官的传帮带工作,努力解决人案矛盾,提升法院工作效率。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jc/12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