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防控疫情所用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保障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应,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利益,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各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把质量关,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各经营者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擅自降低产品质量,擅自提高生活必需品和防控疫情所需药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以及散布涨价等不实信息,不得发布非药械冒充药械的广告、涉及治疗或预防冠状病毒的广告和买卖野生动物制品及其捕获工具的广告。
三、各经营者要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不得有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质次价高的药品及其它用品。
四、有关行业协会或其他销售机构要加强质量和价格行为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囤货、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合法秩序。
五、各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要求,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高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六、高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药品及生活必需品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督检查、巡查工作。对反映属实、拒不整改的经营者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产品质量和市场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产品质量、价格、非法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进行投诉举报。
年1月27日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标题:《高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致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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