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爽姜慧婕通讯员张守利)2月24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河北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为进一步规范河北省各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提供了科学指导。
《导则》明确,市县规划的编制主体为市县人民政府,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具体编制工作,并委托具有相应规划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规划编制任务。市县政府要成立包括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旅游、林业草原、应急等多部门参与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工作方案、规划大纲和规划成果,协调解决规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科学决策重大事项。
《导则》分总则、编制程序、分区指引、规划内容、规划成果、附录六部分,从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团队、开展基础调研、双评价和规划评估、专题研究与专项规划、编制规划大纲、规划成果、规划报批八方面对规划编制审批基本流程进行规范。
《导则》着眼于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注重突出河北特色,划分了环京津核心功能区、沿海率先发展区、冀中南功能拓展区和冀西北生态涵养区四大片区,提出了差异化指引意见。针对环京津核心功能区,强调基础研究要加强与首都地区规划建设标准的衔接,城市定位与发展战略应融入京津雄核心区域;针对沿海率先发展区,提出应加强海洋资源综合评价分析,加强陆海统筹、对外开放、港城关系、临港产业布局、沿海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应增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等生态功能;针对冀中南功能拓展区,提出加强城乡融合、乡村振兴、村庄布局、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研究;针对冀西北生态涵养区,着重提出城市定位与发展战略应强化张北地区“一翼”发展,着力首都水源涵养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突出对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筹办的支撑保障,生态保护与修复应突出生态功能完整性和生态涵养功能等指引,注重提高规划的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和操作性。
《导则》还就市县规划的重点内容作了明确指引,提出要聚焦国土空间格局、中心城区规划、重大要素支撑等要素,特别针对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和生态、农业、城乡三大空间的划定和落实作出明确要求。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记者:王爽姜慧婕
通讯员:张守利
编辑: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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