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奇案何其多,今日所述这桩案件记载于文言作品《案狱选注》中,看罢之后,令人不禁咬牙启齿。明朝崇祯七年,某日,北直隶保定府高阳县衙门有人击鼓鸣冤,县太爷姜玉唐升堂问案,击鼓之人自称名叫杨义财,状告村民赵凤伯霸占儿子不还。
这案子蹊跷,还有霸占他人儿子不还之人,县太爷让杨义财将经过详细讲来。杨义财哭诉自己四十岁时妇人才为其诞下一子,乳名大郎(笔者注:举凡我看过的古代案卷,名叫‘大郎’者基本都没有好事,八成是这个名字天生带着晦气)。夫妻二人对大郎视如珍宝,万没料想大郎三岁之时,竟被人拐走。他苦苦找寻三年,一无所获,昨日经过本地村户赵凤伯门前之时,见有个孩童在院中玩耍,正是自己丢失三年的儿子大郎。他苦求赵凤伯还他儿子,哪知赵凤伯不肯归还,非说孩子是他所生,名叫小宝,并非什么大郎。
县太爷问他:“你丢了孩子已经三年,怎能认出那个孩子就是你家大郎?”
杨义财说:“血浓于水,我的骨肉,我怎能不认得。尽管丢了三年,可孩子一颦一笑跟我家大郎一模一样,若不是我家大郎,我怎敢冒认!”
县太爷遂命人传赵凤伯到衙门问案。赵凤伯到了公堂,丝毫不惧怕,声称孩子是自己所生,四邻可以作证。这个杨义财是个疯汉,见了他人之子就想抢夺,八成是个拍花子的拐子,天理昭昭,大白天就敢抢夺孩童,还有王法没有?
县太爷也分不清哪个是亲爹,于是让人把孩子带到公堂,让他辨认哪一个才是生父。孩子左看右看,杨义财喊“大郎”,赵凤伯唤“小宝”,孩子朝着赵凤伯走去,扑在怀中喊“爹爹”。
孩子既然喊赵凤伯为爹,那么赵凤伯自然是他生父无疑。谁料县太爷却没有当堂结案,而是让人将杨、赵二人暂时押在大牢之中,告知他俩孩子还小,暂且交给太夫人关照几天,等查明案情再放人回家。
七天过后,县太爷重新升堂。杨、赵二人被带到公堂之后,县太爷告知二人:“太夫人对那孩子很好,谁料这孩子突然得了热症,滴水不进,请来郎中医治无效,今早已经咽气了。对此,本官十分伤心,你二人都自称是孩子生父,如何孩子死了,你二人谁愿意将孩子尸体领走安葬?”
听罢此言,杨义财当即昏厥在地,而赵凤伯则叹息不止。杨义财被救醒之后,县太爷对二人说道:“事到如今,方知人间真情,赵凤伯你还不从实招来,孩子到底是从何人手里买来的,还是你私自诱拐而来?”
赵凤伯大呼冤枉,县太爷说道:“闻听孩子已死,杨义财痛不欲生,而你只是叹息,由此可见,孩子不是你的。若孩子真是你的,你不该只是叹息。你还不从实招来么?你可知我堂上的板子、夹棍不饶人,不打出你个三魂七魄不罢休!”
赵凤伯怕打,于是只好将实情说出。他说孩子的确不是亲生,而是三年前以十五两银子从一个叫王二宝的乞丐手里买来的,因怕王二宝反悔,他还拟了文书,有王二宝的手戳子为证。
县太爷问他王二宝家住何处?赵凤伯说这个王二宝行踪不定,前些日子有人在西关一带见到过他,不知是否已经离开。
真相大白天下,孩子并未病死,而是好好在后堂玩耍,不过是县太爷借此辨认谁是生父罢了。如今赵凤伯说出实情,孩子理应有生父杨义财带走。杨义财频频叩头,感谢青天大老爷为其做主。念及赵凤伯对孩子不错,权且予以从轻发落,杖责二十,放回家中,不许打扰杨家。
事后,县太爷命人假扮富商,传出口风要以高价买个男童当儿子。果不其然,有人偷偷来见这位假冒的富商,说自己可以牵线搭桥,帮他买个儿子。
长话短说,一番周密安排之后,在双方交易之时,衙差突然冲出,将一众人犯全部制服,其中就有王二宝。经过审问,得知王二宝是个专门拍花子的恶徒,他手下有三十多个乞丐,平日假借到村中要饭之际,暗中打探地形,看准谁家有娇妻乖儿,便偷偷做下记号,趁无人注意之际,用“拍花药”将其迷晕,而后装进口袋背到村外,迅速将人转移走。他们有处贼窑,凡是被掳来之人带到窑中,被掳女子先要被他们悉数糟蹋一番后,再论价售卖。而孩童则卖给那些无儿无女或想要儿子继承香火的人家。有些女子或孩童烈性,不肯受其摆布,便被他们打断四肢,剜掉双眼,割掉舌头,用铁水毁容,而后拖到街口以其惨状受人施舍。
县太爷命王二宝带路去贼窑查看,衙差在贼窑之中捕获乞丐二十余人,另有被掳女子六人,孩童三人,其中一女子和孩童已被毁容并折断四肢。另外衙差还找到银锭足有数千两之多,这些都是这伙乞丐拐卖人口所得赃银。
县太爷怒不可遏,大呼“幽冥鬼卒不过如此,恶丐当千刀万剐不解其恨。”
最终,案卷呈交府衙定夺后,判处首犯极刑,其余人犯或斩杀或杖毙或流放,悉数得到惩处。由此可见,恶丐之恶,远胜鬼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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